李梅—情系民众,关爱民生

发布日期:2015/12/1 0:20:11  作者:  来源: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情系民众,关爱民生

——灵城镇徐杨村市人大代表李梅

    李梅同志现任灵城镇徐杨村党总支书记,十七年来,她时时处处想着人民群众,自当选宿州市第三届、第四届市人大代表多年来,时刻牢记人民代表肩负重任,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勤政为民”的原则,时刻牢记要善于体察民情,敢于为民代言,实实在在做人,踏踏实实办事。始终坚持以一名共产党员和人民代表的良好形象,积极为发展农村经济、维护社会稳定做出最大的贡献,向人民交了一份满意的答卷。

    一、坚持自身学习,履行代表职责。

    人大代表具有先进性和代表性,就是要具有较强的依法履职意识和参政议政能力,最大限度地反映社会各阶层各方面选民意见、愿望和要求。为此,我注意在两个方面努力当好人大代表。一方面是坚持学习理论。村里的工作较为繁杂,但我每天始终坚持抽出一定的时间读书看报、学习文件、学习理论,特别是当了人大代表以后,我更加注重学习《宪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同时,积极参加人大举办的培训班,从中吸取丰富的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另一方面积极参加代表活动。通过代表活动了解民情民意,我感到参加代表活动是在履行代表职责,这是权力又是义务,如果当一名代表不履行责任,不参加活动,也就失去了当人民代表的意义。我始终积极认真地参加每一次活动,不管是代表大会还是代表团活动,或是视察、调查、检察、评议,我都积极服从组织安排,合理安排时间,保证准时参加活动。

    二、人民代表为人民,群众需求要谨记。

    对于农民群众来说,喊十句口号,不如做一件实事。作为人大代表不仅要积极参加活动,反映群众的呼声,更重要的是要增强为民代言行事的责任感,时刻把群众记在心上。在为群众办实事上,我始终坚持不能轻易承诺,而一旦作出了承诺,就一定要实现。在工作中,真诚对待每一个反映问题的村民,面对矛盾不回避,公平、公正地提出自己观点和意见,努力化解矛盾纠纷,把不稳定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对村民反映的问题和要求,不论事情大小,只要政策允许,我都尽心尽责地去解决。

    三、踏踏实实做事,认认真真总结。

    做为党支部书记,是一方热土的父母官,我所担负的工作无论是从村支书的角度,还是人民代表的角度,为百姓办实事是我的责任。无论是现在还是将来,我都会坚持把实实在在做人,踏踏实实做事当成为群众解决问题的首要任务。

    2014年4月,解放西路扩建工程,我带领村两委不分昼夜深入群众,做通他们思想工作。不但保质保量的完成了工作,也切实的维护了群众的利益。此项工程我村共拆迁房屋58户,拆迁面积6684平方,地面附着物补偿126户。

8月,由于201省道扩宽我村共拆迁房屋3000平方,征收土地34亩。

9月,夜间行路难问题一直是困扰徐杨村民已久的问题。在我同村两委的争取和努力下,利用“一事一议”资金为徐庄组安装了38盏太阳能路灯。一盏盏路灯,照亮的不仅仅是村民的脚下之路,更开启了村民心中的希望之灯。

10月,为帮助群众及时的把小麦种下地,我村租用挖掘机一台,为郗东、徐庄、杨庄、郗西几组挖沟,解决了村民的排水问题。

2014年11月,我村为徐庄组修铺了一条公共水泥路,解决了徐庄村民雨天行路难的问题。

    截至2014年底,徐杨村代办事项达1300多件,其中二级代理570件,三级代理410件,咨询类400多件,办结率达98%,群众满意率达100%。截至2014年12月份,办理2015年度新农合3100余人,交费达30万余元。

多年来,人大和社会各界对我的工作给予了很大的支持、鼓励和帮助,我愿与各级人大代表共勉,密切联系群众,不断加强学习,努力提高履行代表职务的能力和水平,更好地发挥代表作用,不辜负人民对我的信任和重托,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实践“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诺言。今后我要加倍努力工作,做一名合格的人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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