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3/27 23:58:27 作者: 来源: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灵人常办〔2018〕16号
关于陈虎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县政府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经2018年3月21日灵璧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任命:
陈虎为灵璧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朱影为灵璧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尤宇为灵璧县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
张利平为灵璧县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
王成利为灵璧县人民法院灵西人民法庭副庭长;
刘飞为灵璧县人民法院黄湾人民法庭副庭长。
决定免去:
朱加文同志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黄广义同志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朱影同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朱辉同志县人民法院渔沟人民法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特此通知。
灵璧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8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