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法》执法检查和环保工作视察活动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7/5/31 11:01:01  作者:  来源: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法》执法检查

和环保工作视察活动的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环保法》执法检查组

2017年5月31日

 

环境保护是基本国策。做好环保工作,是落实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具体体现,今年3月,县人大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组,对我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5月19日又对环保工作进行了视察。现将检查、视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环保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县人民政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实现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积极开展生态县创建活动,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和执法力度,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1、全民环保意识进一步提高。自《环境保护法》实施以来,县政府通过开展“6.5”世界环境日、“环保世纪行”及创建生态县、镇、村等活动,大力宣传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

2、建立监督制度,加强污染防控。县政府不断配套制定和完善相关的工作制度,先后出台了《灵璧县大气污染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灵璧县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灵璧县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灵璧县清理整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建设项目工作方案》《灵璧县环境保护工作行政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灵璧县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实施办法》和《灵璧县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试行)》《灵璧县环境监管网格化划分方案》《灵璧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灵璧县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灵璧县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灵璧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文件,加强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监测,为环境状况调查和评价等环境管理活动提供科学依据。

3、生态生活环境得到有效改善。通过实施退耕还林、关闭采石场、石料加工点、封山育林、改水改厕、淘汰燃煤锅炉等一批生态环境治理工程,生态绿色长廊建设成效明显,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有序推进,生态生活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4、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加快。近年来,县政府及各职能部门牢牢抓住灵璧建设发展的各种机遇,积极争取省环境治理保护项目。已建成县污水处理虞姬垃圾填埋、县城污水管网、城镇保洁、尹集光大垃圾生物质一体化发电等一批环保设施。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环境保护意识仍需加强。目前,部分乡镇、部门和企业对环境保护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在经济发展思路上,重开发轻保护、重数量轻质量等错误观念没有得到彻底纠正。有的职能部门之间相互扯皮、相互推诿,致使一些环境污染问题未能得到及时的、较好的解决;一些企业为追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不落实环境保护措施,不运行环境保护设施,偷排和超标排放污染物。

2、基础设施建设有待完善。随着县城建设步伐加快,城镇人口不断增长,产生的生活污水越来越多城区垃圾处理、排污管网公共卫生等环保设施仍不能满足群众生活和生产发展需要。其中排污管网虽经多次改造,未实现雨污分流,县中心城区一些道路排污管网没有与城市截污主干管连接,部分地段管网截污不彻底,存在塌陷、渗漏、倒流等现象,部分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造成二次污染。

3水体污染问题严重。新汴河水源存在安全隐患,其周边的污染源治理和管理不到位,河堤仍有大面积种植业、废弃垃圾填埋场等,对县城饮用水源地保护造成一定的威胁,影响了饮用水的质量和安全。如:新汴河南岸往向阳去的废弃垃圾填埋场遗留的污染源,回土填埋,时间过长,又没有采取任何无公害化处理措施,导致废液、污水渗透,严重影响新汴河河水,污染了县城居民和周围村民的饮用源。唐河浍沟段水面垃圾漂浮物多,水质污染严重。岳罗河黑臭水体没有得到彻底根治。还有一些养猪场、养鸭场没有污染治理设施,个别养猪场的畜禽防治药品废料、死猪没有采取科学处理措施,胡乱丢弃,臭气熏天,产生的污物、污水没有经过处理就直接排中。大量秸秆丢弃在河沟里造成周边环境、水质严重污染,恶化生态环境,影响饮用水源。

4、污染隐患未能有效处理。从检查发现,环保部门对企业准入把关不严格,缺乏环境保护规划,部分企业达不到环保要求,超标排放。如部分混凝土搅拌站、制药厂、养殖企业。对新上项目缺乏全程监督,不能做到经常检查、及时发现。部分企业污水处理设施不完善,不能做到全天候运转,一旦遇到暴雨池满外溢,将严重污染周边生态环境和农民生产生活环境。

5、存在未批先建的违规现象。如朱集乡马辉钓具,该企业无证无照、未经环评,生产过程中的铅烟挥发性有机物等废气未经处理就直接排放,污染周边空气;县开发区林丰木业未通过环评就进行技改,违反相关规定。县环保部门要对上述问题及时跟踪处理到位,做好环评及相关工作。

6、农村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缺乏科学的整体规划。当前农村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缺乏“规划先行”的理念,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设施选址的科学性和公正性需高度重视。应以乡镇和村为单位,抓紧编制村镇规划,力争村镇建设逐步达到布局合理、设施配套、功能齐全、环境整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解决垃圾集中处理设施选址“邻避效应”的问题,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环境的脏乱差问题。

三、加强环保工作的几点建议

1、加大环境保护宣传力度。继续加强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增强县乡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领导的可持续发展意识,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在加快经济建设的同时,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切实把环境保护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综合决策,统筹发展。积极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大力发展循环经济,防止为了片面追求经济增长速度,不加选择地引进污染严重的项目。要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宣传监督作用,通过对一些环境违法问题曝光和严肃处理,调动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教育更多的部门和企业自觉依法保护环境,促进《环境保护法》《省环保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更好地贯彻执行。

2、加强领导,各司其职。县政府要加强对环保工作领导力度,要把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摆在环境保护的重要位置,进一步强化环保为民的理念,认真抓好水、气、土污染防治工作,努力实现天蓝、水清、地绿,让空气更新鲜。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联防联动,做好森林绿化、河道沟塘、工业企业、城市拆迁、建筑工地、道路保洁、交通运输、燃煤锅炉、机动车尾气排放、秸秆禁烧等工作,形成治污合力,促进环境质量有效改善,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环境满意度。

3、完善城镇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县城生活污水处理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县政府及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制定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对城区雨污分流管网,做到一次规划设计,分步实施,加快建设,做到雨污分流,尽快接入污水处理厂主管网。同时,要加大环卫投入力度,壮大环卫队伍,增加县城环卫保洁设施装备,提高城区环境卫生管理水平。

4、加快环境污染治理工作进度保护好饮用水源。加大环保资金的投入,确保污染治理工作落到实处县政府要尽快解决新汴河垃圾场污染源问题,彻底解决污染隐患。继续做好北沱河、奎濉河流域的土壤污染检测和修复项目。为全县人民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生产、生活环境。

5政府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省环保条例》。把好项目的“准入关”,要坚持“先环评后建设”的原则,对于有可能造成污染的项目坚决不上,对于未批先建、擅自排污的企业要坚决依法关闭,切实杜绝新污染源的产生环保执法人员要长期、不定期的深入企业监督检查,积极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监督、举报,坚决杜绝偷排偷放

6、要加快解决畜禽养殖规划布局方案。划定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明确新建、改建、扩建养殖场必须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相关规定,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推行标准化规模养殖,配套建设粪便污水储存、处理、利用设施,改进设施养殖工艺,完善技术装备条件,鼓励和支持散养密集区实行畜禽粪污分户收集、集中处理。

7切实抓好生态示范区创建,扎实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要结合新农村建设,加强乡镇和农村污染防治,结合三线三边环境整治,做好大河小沟、田边地头沟、村内池塘的秸秆垃圾清理,彻底解决农村面源污染问题。

8加强环境管理力度,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一是严格依法履行项目环保审批制度,切实加强监管工作严厉查处未执行“三同时”、擅自停止治污设施运转、偷排或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二是积极推进先进管理设备服务于环境管理工作,提高环境管理效能,强化在线监控设备对主要排污企业治污设施运转全过程监控,减少污染物偷排现象发生;三是要加强执法队伍的素质建设,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环保工作队伍,使他们在执法过程中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四是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解决环保问题的联动机制,使相关部门在查处环保违法行为过程中能紧密配合,通力协作,共担责任;五是把环保治理工作作为考核干部政绩的条件之一,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问责、终身追究”机制,推动我县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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