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人事任免
发布日期:2020/5/20 19:36:50 作者: 来源: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灵璧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20年5月20日召开第二十九次会议, 决定任命: 闵涛为灵璧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张辉为灵璧县信访局局长。 决定免去: 雷鸣明灵璧县信访局局长职务; 吴新生灵璧县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程仁山灵璧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日
灵璧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20年5月20日召开第二十九次会议,
决定任命:
闵涛为灵璧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张辉为灵璧县信访局局长。
决定免去:
雷鸣明灵璧县信访局局长职务;
吴新生灵璧县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程仁山灵璧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日
打印 关闭